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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修订)》和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通知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教育局:
        按照教育部要求,我们对《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进行了修订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各地可依据本《细则》制定有关学籍管理制度,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厅基础教育处。

附件:
1.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修订)
2.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修订)
(责任编辑:hbagzx)